我喜欢光,喜欢影,喜欢震慑人心的力量。

© 奏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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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写作使人永葆青春

看看月底了,不想让这个月的影日这篇这么孤独,又正好诗兴大发(cnm),写个随笔给它做个伴。


掐指一算,弃戎(shi)从笔(xu),尔来已有三年矣。其实这已有应该替换成才有,无论是辈分还是功底我都差得极远。不过人生这么漫长,比起在光明中贪婪地吸收名为“活着的实感”的养分,还是在黑暗中冷汗浸背地惊醒,大睁着眼等待破晓的时日比较多。黑暗的日子这样漫长,也就代表浑浑噩噩地感知的时光还有许多;只要还能感知,还能思考,我就还能前进。


这已有的三年旅途中,从最开始“我要创造什么”的满腔热血,到“没有人在乎你怎么想”的忧愤颓然,再到如今“写作使人永葆青春”的感动激愤,与其说是我的文字创造了什么价值,不如说是文字为我创造了什么价值。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一直是个烂人,极度自我中心,为控制内我的稳态不择手段,只看自己想看的东西,只寻求自己想要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呢,和恋人交往的途中最快乐的不是我为他付出什么,甚至也不是他为我付出什么,而是分手后陶醉在“我再也得不到他”,以及“我践踏了他”这两种想法中的忘我。


客观说来,我这种人格是非常不适合同人写作的,写出来的人物性格也只会ooc,事实也确实如此;早期塑造的那些人物中,最成功的大概是写我自己了。回顾那篇给予友人的时候,我给自我的定义和自画像简直准确到了令我捶胸顿足、嗷嗷大哭、涕泗横流的地步,只让我想感慨这个人居然自我中心到了这种写自己以外的人都是四不像的地步。


尽管是这样批驳早期的自己,我也不会否认那时文字为我创作的价值。文字给我上的第一课,即,如何用文字去与外界交流,去触碰现实;如何将渴求的东西具现化,满足最基本的情感需求。我不否认我创造的哪怕那么一点、极小的价值,早期的作品是这样,到了今天的作品也是这样。我珍惜着我与写作、我与人物间的密切联系,即使它们再糟糕,我的词藻再匮乏,它们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东西。同时我也感激着每一个肯定这微小价值的读者,你们是我未曾谋面,却又是最耐心倾听着我的人。你们是我珍贵的宝物。


论文字给我上的第二课,大概是坚韧与疯狂。第一个长篇游戏暂且不提,最能体现这点的可能是群鸟与烧瓶了(想不到吧.jpg)。这个小妖精几乎伴随了我整个三年,最开始出现在我与友人的聊天记录中,后来大纲又删删改改了数次,从长篇删成短篇,从灵po删成数据流,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什么道金斯,给我朋友的信,最后真正动笔居然是日向君生日的那天早上,有多早呢?从凌晨三点到凌晨六点,耳机里放着鲁多维科的nightbook,从黑夜写到破晓。


这么看来写作又是一件非常亏本的事,发起疯来就在猝死的边缘试探,每发一次疯就要听厌一次最珍惜的歌:写initialization听的primavera和这首nightbook是最触及我灵魂的歌,同时也是最让我生理上有呕吐之欲的歌。打下最后一个字,按下暂停键,晕倒在床上,朦胧间看见从纱窗中、从远方的暗红色瓦与苍绿色叶间透进来的晨曦,于是陷入深眠中之前,我想:我的生命就在这痛苦又快乐的时光中运转起来。结果到早上回过头一看,想表达的东西却仍桎梏于构架的能力中,心有不甘的同时又感到一种非常纯粹的喜悦。


我这个人,弹拉画写都略懂一点,又什么都想学,到最后却没有什么愿意接纳我。而那时我头一次感到,我在文字之上安了家。这种喜悦,正是一直找不到凭依之物,对自己认知迷茫不清,活在轻浮又焦躁的年代里的少年获得独属于自己的坚韧时原生的喜悦。是写作带给了我。


写作给我上的第三课,便是教我去温柔地触碰他人、了解他人、挖掘他人身上的可能性了。这才是我起这个标题的来由。我认为,写作最重要的是洞察力与共情力,其次才是想象力和功底,而对事件变化、关系进展、成长突破的敏锐正是一个人焕发活力的青春来源。


耐心地去观察一个不熟悉的世界,感受或想象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的人,人的成长,人的价值观,人与人之间抱有的情愫,这是写作的基础,同时也是一个人在现实感与虚幻感找到平衡的途径。人是个灵魂动物,却必须依附着现实生存;意识教会人们梦想,身体教会人们妥协。这样的矛盾使无数人在边界处痛苦地掐着喉咙变老:精神上的变老。为什么写作使人永葆青春?因为洞察、共情、想象,这让人或感性或理性地去认识两边的世界,去认识以不同的方式,或痛苦或快乐的人们,这些知识成为意识上与身体上的经历。我因这些经历而意识到,两边的世界都是如此广大,只要认牢了这条边界线,在两头都能恣意地活。


我从前认为我不擅长写作,现在仍然这么认为,但我永远不会为表达对这件不擅长的事的爱而感到羞耻。这不是计较投入与支出的时候,又不是要求双方投入同等感情、两人才能维继的爱情,更何况写作本身就已经待我不薄。


我真情实意地爱着它,把它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它将见证我的成长,我的觉醒,我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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